A.可以同時使用外文,但應與中文有對應關系(商標、進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國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網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應的漢字。 B.所有制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C.各種配料應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過2%的配料可以不按遞減順序排列。 D.當某種復合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總量的25%時,不需要標示復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A.至少3個自然月或到保質期限 B.至少4個自然月或到保質期 C.至少6個自然月或到保質期限 D.至少1年或到保質期限
A.抽采樣憑證中未體現(xiàn)出口商 B.抽采樣數量填寫6件 C.抽采樣憑證中未體現(xiàn)采樣地點 D.抽采樣憑證貨主簽字欄由其代理代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