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對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到公安機關接受調(diào)查的,應當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并使用傳喚證 B.如果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人,在出示工作證件后,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 C.如果行為人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可以強制傳喚 D.公安機關對被傳喚人的詢問時間一般不應超過十二小時,情況復雜的,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A.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人民警察應當主動自行回避 B.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被侵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辦案警察回避 C.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屬的公安機關決定 D.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委員會決定
A.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對與案件有關的需要作為證據(jù)的物品可以扣押;對與案件無關的物品,不得扣押 B.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對于處在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控制中的合法財產(chǎn),如果與案件有關,需要作為證據(jù),也可以扣押 C.扣押物品清單應在會同在場的見證人和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查點清楚的情況下當場開列 D.扣押物品清單應一式兩份,由調(diào)查人員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見證人無須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