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資產 (3)貸款及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就是第一背書人是匯票上載明的收款人; 前一次背書的被背書人為后一次背書的背書人; 最后一次的持票人是最后一次背書的被背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