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2008年9月,某工藝廠與吳某簽訂合同,約定又工藝廠提供原材料和花樣圖案,吳某為工藝廠制作藤編工藝品,工藝廠每月按照吳某的支付的工藝品數(shù)量給付報酬,合同期限為1年。合同履行6個月之后,因為市場上的藤編工藝品滯銷,工藝廠單方面解除了與吳某的合同,吳某為此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吳某能否向勞動爭議委員會申訴?工藝廠應當承擔怎樣的后果?

答案: 吳某不能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因為其與加工廠之間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屬于勞動爭議的范疇。工藝廠與吳某之間簽訂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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